请大家解答关于187配偶分手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biggest5 于 2015/10/21 19:03 编辑
     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和男朋友在一起4年,他今年申请了187偏远地区雇主担保移民,成功出签。我作为副申请人也得到了PR.现在我们感情破裂,面临分手。
     我想问一下各位

1、分手之后,我还是PR吗?
2、他拿到PR必须给雇主工作2年,那么我工作上有什么限制吗?
3、五年PR期满后,对我续签,或者入籍会有影响吗?
4、如果我在五年内遇到合适的非澳洲居民,可以担保对方配偶签证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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