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招人!!无需车,工具。要能吃苦耐劳!!

清洁公司又给了几个活,因为本人太忙,太多活,一个人做不过来。
所以请人一起工作,这次你无需车,无需工具。我有车,有工具。要能吃苦耐劳!!
包培训,培训有工资,$12-$15/hr具体工资看是啥类型的清洁而定。
有意者联系蒲公英的约定.
ps: 有钱的少爷,少奶,不是为了温饱,想体验生活的请勿打扰!!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蒲公英的约定 于 2008-10-1 14:26 编辑 ]
我想找工作    这工作我需要
我要这个工作,下学期比较闲
给我把~~你生日我请你吃饭 成把
$12-$15/hr 税后吗 还是打现钱?
楼主很搞笑:snooty:

前一阵比较穷,看他发个招人启示,就打电话问了,:cool:

一开始都说的挺好:face2:

最后他竟然来句,如果你被录取了,要给他150块,说是介绍给你工作费用,算是他带你入行的钱。。。而

且一个星期才2个shift,一个shift才2到3小时:think2:

小弟在澳洲呆了5年多,工作从9块到22块的都做过,每次找工作都凭自己的努力,没想到现在还算是找工作

要给他钱了?以为我是新来澳洲的呢??所以才会在中国人圈子里找工作?:snooty:

非常鄙视这种中国人诈骗那些新来的小留学生的行为存在~~:angre2:

不知楼主现在是否还以这种方式来推销手中的SHIFT,一个星期7天,你出售个3天,不就300AUD入手了?

然后人家做了1个月,就辞了他,是不是又可以出售SHIFT了呢??

请大家小心为上~~~~~~~~:encou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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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我晕 David你当我是啥么人 汗
啥找工作给我钱,我晕
我刹那骗谁了,人家还没到这种傻的地步被我骗,钱还没赚了,就给我钱。
上次的活是长期的,我明明写着转让两个字的,这两个活已经转让给其他人了,是要付转让费的,转让费也没150块这么高,而且比这低的低。我并且把我公司的老板介绍给他们,这个活以后都和我没关系了,他们直接和清洁公司老板联系,如果老板其他还有活的话,也会给他们做的。
在做的好的情况下,我保证2个月的活。如果不是你的错,2个月没到,清洁公司老板,把活收了,你给我的转让费,我一分不少还给你。
如果你做得不好,随时随地顾客都会不让你做的,这个都是顾客说的算的,我没权利不让他们做的。
我也是留学过来的,知道留学不容易,我怎么会欺骗中国留学生感情,欺骗人家的事情,凭自己的良心,到现在我都没做过,我问心无愧。
是我朋友的我可以一分钱都不要这个转让费,我可以介绍老板给他认识。况且我们只见过一次面,你又不是我朋友,我凭啥免费转让给你。
清洁这个行业,你做过没,没做过,你就给我闭嘴。你知道这个行业是怎么运作的,在你不知道之前请不要随便评论,诋毁我地名誉。
你去问问adelaide有没有人认识勇士这个人,他人咋样,然后你在上来说这些话也不迟。
不过也谢谢你的留言,如果我真是骗子,这个留言很及时,能帮助大家注意小心,上当受骗。只是以后在做事情,说话之前最好自己去调查下,事情的真像,然后在决定该怎么做,千万不要冲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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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我刹那彻底服了^_^
原来发个工作信息是做好事。这个帖子根本没发转让2字,现在手上有很多短期的活,我认识的朋友都没空,他们都有工作,所以发个信息给不认识的朋友。
因为人手不够,所以请人做,每做一次,付一次钱,培训是你初次做,如果你不知道咋做,我会教你。说说培训也是一分不少的给钱,而且这个活你又不要工具,又不要有车,又不要有经验,每次都会去接你,回来如果我不忙的话,还可以送你,只要你平摊点汽油费。活又不累,基本上都是office的,工资放心,我是一分都不会少付的。这个帖子我是你老板,要你和不要你都是我说的算。
以前发的帖子是转让的,我把我的活给你,我不做了,转让给你,你就直接和我清洁公司老板联系,没有啥我录取不录取你的关系。如果我发帖,是不会乱发的,请大家以后看看清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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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我人好,很热心,很无私的帮助别人,付出的是不计回报的。以前也有人说我傻,很憨厚,像我这种人现在很少了。
通过一些事,一些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帮助该帮的人,感恩的人。人总要长大,总要学真变聪明。现在我帮助不认识的人,要回报。帮助朋友不计回报,但是要你知道我帮过你。帮助好朋友,不要回报,只要你开口,我会全力以赴的帮你。
要工作的朋友你们打电话来我很感谢,每次我都会对你们说声谢谢。
在这里我在谢谢你们-发这个帖后感兴趣,打电话,发短信的朋友,以及我之前见过要工作的新朋友。发这个帖,想找人帮我一起分担点压力,新朋友对我来说也无所谓,只要你做这个活能做的开心,大家一起开心地工作赚钱。
但事实上,好人做不得。现在我决定了,我还是找些我认识,也认识我为人处事的朋友一起做。
对这工作感兴趣的新朋友,我对你们说声不好意思,我还是找我认识的朋友和我一起做吧。免得又有人误会!!

[ 本帖最后由 蒲公英的约定 于 2008-10-1 14: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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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的帖子

蜡笔小鑫-David,看到你这不负责的留言,我很气!!很气!!!真的很气!!!!
你要在这里向我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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