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师您好〜
我是用417签证到澳洲打工度假的...
在工作第三天(3 / 16),好心载韩国同事回家的途中发生了车祸(车子只有买rego)〜
车祸的起因是我逆向行驶(但已回避至路旁沙地对方仍撞上我)
我和韩国同事因有些许轻伤,故事发当时由路人叫救护车载走〜
事发后第三天,我至警局找当时来处理的警员〜
她给我看了一下报告,并说明后续我将收到罚单,在期限内缴清即可〜
亦说明警方的工作已处理完毕,后续对方保险公司会与我联系...
3个问题想请教您:
1 我的韩国同事请我支付她所有的医疗费用和赔偿她不能工作的损失
- 送至急诊当天有照X光,医生表示她只是挫伤,在家中休息2〜3天即可,
但韩国同事表示她不能信任澳洲的医生,第二天自行再至医院看门诊及
做全身健检,过后医生及检查结果都告诉她没事,但她仍表示这次医疗
未能治愈她的伤,这礼拜还要再去医院看诊及做检查,且向我表示若我
保保险,保险可以支付她所有的医疗费用及不能工作的损失,所以,请
我要负责所有的支出(我已帮她支出2次的门诊费用和1次的健检费用),
这一切是合理合法的吗?
2 听车厂的维修人员表示,对方的车已经太老旧无维修价值,不知后续的处
理及赔偿方式?
3 如果委任您处理这件事故,将需要多少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