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今年一月在巴厘岛旅行时认识 他是歪果仁{:2_47:} 五月份时他来北京看我 我八月底去澳洲待了37天 当时只申请普通访客签证未提及男友 而且当时我们也没有正式确定关系
男友十一月份来北京我们准备在北京领结婚证 然后准备申请探亲签证 不知道是否需要解释下上次未提及他的原因?
关于时间也有疑问
1.我们二月份在北京举行婚礼 订单都已确认(教堂、酒店、婚纱礼服)准备办完婚礼一起回澳洲 想申请去度蜜月 可是我怕VO给我8503条款
2.我是幼儿园教师 和上面说的是一月份寒假前辞职 但是目前在职还可以开在职证明 如果申请一月份利用寒假去访男友 顺便商议婚礼事宜 并呈交我的婚礼订单以证明我会回国这样是否可以争取VO不附加8503条款?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想知道哪种方案比较可能性大的申请到探亲签证WITHOUT 8503!!!
关于820还有一个疑问:
因为计划结完婚就要宝宝 如在澳期间怀孕了 还能提交820配偶签证吗 是否只是因为体检原因签证被延迟 但还是可以合法滞留在澳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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