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3口人,我妈妈今年刚刚移民美国,是我爸爸申请我妈妈的。现在我想让我爸爸再申请我F2B。我爸有报税,我看了看税单上面写的是月薪1800元(实际收入比这个多),在路易斯安那州,我妈妈目前只是在餐馆帮工没有报税,月薪也就1000元,而且不稳定。
我看了帖子说:2010年美国联邦贫困线如下
(1)美国除阿拉斯加和夏威夷之外的48个州:
家庭人口数 贫困线 贫困线的125%
1 $ 10,830.00 $13,537.50
2 $ 14,570.00 $18,212.50
3 $ 18,310.00 $22,887.50
4 $ 22,050.00 $27,562.50
5 $ 25,790.00 $32,237.50
6 $ 29,530.00 $36,912.50
7 $ 33,270.00 $41,587.50
8 $37,010.00 $46,262.50
我爸税单月薪是1800元,一年就是21600元,申请我F2B的话,我能否符合美国联邦贫困线??
“家庭人数”指的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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