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师你好,我朋友最近准备跟老公办理离婚.他们是2006年在澳洲登记结婚的,当时男方已经有PR,女方是办理的夫妻团聚过来,并取得PR的.
在婚姻期间,我朋友还因为私人原因向其老公借了5万澳元,还了一部分,还未还请,现在因为感情不合,我朋友提出离婚. 但男方以其是骗取感情,骗取PR,骗取钱财为理由,要跟我朋友打官司,想借此取消我朋友的PR,并取消其分割财产的权利.并告诉我朋友,如果她放弃分割财产,并还清5万元,就同意离婚,并私下和解.不上法庭.
请问法官如何界定是真的感情破裂,还是以结婚骗取PR然后离婚呢? 我朋友在这6年期间,全部和男方住在一起,回国探亲也是一起. 当时结婚时男方还为了办理夫妻团聚,专门写了材料证明他们认识经过,现在女方担心PR被取消,连提出离婚都不敢了.请律师帮忙,他们男方太欺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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