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20条款!澳洲签证虚假材料要不得!

随着大家对于澳洲了解的日益增进,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移民到澳洲来,为自己和家人赢得一个更好的生活!当然,作为一个传统的移民国家,澳大利亚向来是对各国移民打开欢迎的大门的,但同时,对于为了移民而不择手段制作虚假材料者也是严惩不贷!


monkeyking留学移民团队也曾收到过一些“特殊”的咨询,有些客人因为对移民法规的不了解,或是希望可以早日拿到澳洲PR,询问monkeyking团队是否可以提供一些“辅助”材料。Monkeyking团队的移民律师向前来咨询的朋友明确解释了这种想法的不可取之处,同时希望把这一方面的心得和大家分享出来,建议大家不要在申请移民过程中抱有弄虚作假的侥幸心理,千万不可以一失足成千古恨。
澳洲移民局历来严打材料弄虚作假,在2011年4月2日更是完善了相关法规,出台了移民法4020条款(public interest criterion 4020)。4020条款的出台是缘于移民局在近几年审理的案子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申请者提供了虚假的护照,身份证,学历,工作经历甚至婚姻关系和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严重影响妨碍甚至误导了移民局的工作。
4020条款针对2011年4月2日当天及以后递交的申请者,以及2011年4月2日前递交申请的但是移民局还没有审理到的申请者。一旦移民局发现申请者材料中包含有不实信息(包括申请者本身以及所有附带的申请人信息),申请立即遭到拒绝,并且因4020条款被拒签证者在未来的3年内移民局都不会批准其递交的任何含有4020条款的签证。更严重的是,如果因为你没有满足4020条款中“向移民局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文件”的要求而导致你以及附带申请者的签证申请被拒签,移民局将不会在未来的10年内批准你及副申请者申请人和附带4020条款的签证。并且,移民局不接受触犯这类条款的申请人的申请豁免。
至于什么是虚假的不实信息,移民局也在移民法条款97中给出了具体解释:
虚假或误导信息(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是指:a. 在提供此信息时,此信息是虚假或有误导性的;b. 与签证申请的决定标准相关的信息,而不论该决定是否因此信息而做。
假文件(bogus documents)的定义是:a. 文件的颁发对象并不是申请人,例如使用非本人照片或者使用他人护照;
b. 这份文件的颁发对象是申请人本人,但是内容有篡改。
c. 不管是否有意,申请人采取虚假或误导文件颁发机构的手段,获得了该份文件
同时4020条款适用于大部分签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签证,旅游签证,各类临时签证以及各类移民签证。
综上可以看到,4020条款主要是针对提交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虽然它更多的是一个教育惩戒型条款而非终身禁止型条款,而且是可以在下列2种情况下提出豁免的:如果申请人有不可控制的影响澳大利亚的利益的理由;或者具有不可控制的或者值得同情的影响到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利益的理由。但是3年时光仍是弥足珍贵,希望大家都远离虚假材料!对签证申请有任何疑问都欢迎随时联系我们monkeyking留学移民团队,我们一定会帮您分析出一条合理合法的最适合您的来澳留学移民之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20-2021 tigtag.com |网站地图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