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周吧,我家里遭小偷了,我另外一辆车被小偷开走,第二天警察来了三次,测了指纹,第二天警察打电话说找到我的车,然后又告诉我车没有任何损伤,然后我就问什么时候我的车可以释放。过了几天,也就是事发的下一周周一,早晨8点30左右警察告诉可以去拿车,结果我就打车去,9点钟到了那个区就一直在找ready-towing的位置,结果警察在10点半左右告诉我车还不能拿,车还没有得到释放,我就说早上有警察告诉我车已经释放了,为什么现在又告诉我不能拿车,结果警察就说再查一下,说给我回电话,知道11点多警察也没给我回电话,我就打了很多次电话给警察局,最后一次警察说发了邮件给拖车的,说车得到释放,我就花了294块交了拖车钱。车释放后我去启动车,发现车坏了,还把车钥匙偷走了,又花钱拖到修车场去检查,车厂说发动机因为温度过高,水箱的水蒸干了,发动机烧坏了,整个发动机报废了,因为当时买车就没想车会被偷,顶多我给人车撞了之后我赔点钱就得了,就没买保险。现在这个车要修起来的话,大约得将近9000块钱,然后因为我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没车就没办法去上班,所以就没去工作,然后整天担心家里还会来小偷,我已经一个月没去上学了,整天在家,而且因为车钥匙被偷走了,所以车修好后,被贼认出来了,车还会被偷。大家都知道,澳洲警察就是吃屎的,小偷估计在我有生之年是别想抓到了,那我现在损失的这些钱我就应该自认倒霉吗?求大神帮我下,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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