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DS160上在美联系人一栏的疑惑,求大神指导T-T

在DS160表上有关于在美联系人一栏,对于这个该填什么我有2个考虑。
1.写在美国读书的闺蜜,那就要提供支持这是我朋友并且她是合法的在美读研的材料,比如I20和签证扫描以及邀请函等等,好处是这是我的实际情况,我的确是乘着年假去找她玩的,坏处是,我不知道说去找好朋友实际是对我有利,还是人家忙活半天给提供资料结果对我的签证反而适得其反?
2.写美国的酒店,写这个的好处是不用麻烦朋友准备那么多材料了,坏处是我是一个单身女生,一个人第一次去美国就自己独自走,我自己都感觉很假,我想签证官也会看出来吧?但是也有可能这样反而信息量比较小,甚至签证官可能问的都不是这个点,希望大家给给意见,应该怎么写比较好呢?其实我实际也不全是和我这个姐们在一起,只是去纽约的时候有她招待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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