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5 申请妈妈。请大家帮帮忙。。。
最初填写的I130里填了妈妈现在的住址,后来DS230里“现住地址"填写的是户口本上的地址,但是妈妈早就已经不是住在这个地址了,当初这样填是因为无犯罪公证里用的是户口本上的地址。。正当我在搞不懂P4约见信是寄到I130里的地址还是DS230里的地址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我寄出P3材料里居然忘记寄出“P3补充材料表”给NVC,就马上就寄了。10天后就收到NVC说发广的邮件。
可是一周后的今天,NVC把"P3补充材料表“给退回给我了,说CASE已经不在NVC了,要联系广州领事馆,然后面签时候带去。
我想问的是,联系领事馆,是给他们直接把P3补充材料寄过去呢?还是写邮件给ML重新确认下P4约见信的邮寄地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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