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郑律师或懂行的同志请教一起撞车纠纷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2-11-28 16:09 编辑

你好!
我相当同情你的遭遇。根据现行的交通条例,如果你在白线前已亮黄灯,在安全的情况下应停车,但车子如果已驶出白线,就应该尽快驶离十字路口。
整体来说,这次追尾的起因是因为你没有在黄灯亮起时在充裕时间内停下来,而导致对面来车追尾。所以在民事方面你是有责任的。当然在某种情况下,第一辆车和第二辆车车都需要负起一定的责任。
有关你收到的罚单,我认为你是需要缴付的。原则上你已经违反了交通条例, 在黄灯亮起时你还冲白线,再冲十字路口。
一般来说,事件发生后需要一段时间才会收到对方保险公司的追讨信的。因此,如果事件只发生10天的话,没有那么快收到对方保险公司的追讨信的。
如果你需要进一步咨询,可直接与我联系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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