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我没有看过你的买卖合同,所以未能了解合约上的条文,一般来说,买卖汽车是有冷静期的。我不知道你的合同上是怎样的自愿放弃冷静期。因为放弃冷静期是需要你的亲笔签名,而且条文上面还有放弃冷静期的严正声明。
既然你放弃了冷静期,那么是没有选择的。如果你真的不想与这间汽车行交易的话,我建议你被他们没收700元。他们会有入禀法庭告你的可能性,但是这个情况的可能性也不大的。我提议你以静制动,不要再主动去处理这件事,看看对方是怎样采取行动再作打算吧。
而且除非对方有与你详细解释,否则在一般的情况下,冷静期是不容易放弃的。
由于没有看过你的买车文件,因此很难给你一个确实的答案。如果你需要本律师给你一份详尽的意见,你可以将你的买卖合同及你的联系方式电邮给本律师办公室的邮箱,以便本律师给你一个详尽的答案。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