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下各位有经验的朋友和移民机构,关于父母移民143签证的几个问题:
1)因为我已经结婚,我先担保我妈妈移民,那我对象是否需要签个同意书?然后给GP签字?还是请填写40表就够了?
2)关于80表,是第一次递交的时候就需要么?
3)申请费是¥3,520,我是不是去CBA 找他们开个CHEQUE就好了?
4)我妈妈拿到PR 之后,是要过了5年才能担保我爸爸么?这个5年是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还是拿到PR之后开始算啊。如果是拿到PR开始算,那就是拿到PR之后,她自己先5年之内待满不连续的两年,然后续第二次PR的时候,才可以帮我爸爸办移民么?
谢谢啦~~~{:8_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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