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强调:H-1B高学历豁免,要拥有“美国高校”授予学位

摘要:美国移民局(USCIS)群发一份政策备忘录,强调H-1B工作签证的2万个硕士以上高学历豁免名额,只有拥有符合条件的美国高校授予的学位才有资格申请。移民局将一份上诉办公室(AAO)对相关行政上诉的驳回裁决附在政策备忘录后面,作为移民局工作人员在处理类似情况时要遵循的政策。
  美国移民局(USCIS)群发一份政策备忘录,强调H-1B工作签证的2万个硕士以上高学历豁免名额,只有拥有符合条件的美国高校授予的学位才有资格申请。移民局将一份上诉办公室(AAO)对相关行政上诉的驳回裁决附在政策备忘录后面,作为移民局工作人员在处理类似情况时要遵循的政策指导。


  H-1B工作签证的年度一般名额为6.5万个,另外还有2万个硕士以上高学历豁免名额。相关移民法规规定,申请2万个高学历豁免名额,其硕士或博士学位必须由美国高校授予。而这里的“美国高校”也要满足“公立或非营利”以及“经过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这两个条件。移民局引用的行政上诉案件,是在移民局因为受益人(外籍员工)的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而未批准H-1B申请之后,申请人(雇主)提出了上诉。上诉理由一是相关法规并没有规定学位授予当时该学校就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美国高校,而这个学校已经在受益人取得学位后一年经过了认证;二是即使不符合豁免条件,移民局也应当将这个案件作为申请H-1B一般名额来处理而不是直接拒绝。移民局经过分析,对于这份上诉和相关法规的解释是,高学历豁免名额要求受益人必须从符合条件的美国高校取得学位,其实是通过学校是否符合条件判断受益人是否拥有豁免资格;既然受益人取得的学位来自于尚未符合条件的学校,那么他就没有资格申请豁免名额。另一方面,申请豁免名额和申请一般名额并不是一个“可选择”的行动;申请人已经为受益人提交了豁免名额的H-1B申请,而移民局也是将“最终收据日期”作为通知公众已经收到足够数量的申请案件的依据,因此,移民局在判断其不符合豁免规定之后,无法将申请案转入一般名额申请。因此驳回上诉。
其实2013年12月做出“驳回上诉”裁决时,移民局是将这项裁决作为“非先例决定”(a non-precedent decision)的,即不作为今后处理类似情况的依据。但是,最近移民局为了更清楚地解释相关法规,重开了该案件并已经做出驳回上
诉的决定,并把这次裁决作为“通过的决定“(Adopted Decision)处理。移民局在今年5月23日发出政策备忘录,要求将该案件的处理方式移民局工作人员处理类似情况的政策指导;31日,移民局将这份备忘录广而告之。
根据特朗普的言论和主张,他当政期间收紧H-1B是必然的。虽然具体方案还未出炉,但今年4月18日,在他签署的“买美国货,雇美国人”(Buy American, Hire Ameircan)行政令中,特朗普要求相关政府机构严格评估移民系统,确保不会破坏 “雇佣美国人”。此外行政令规定严格防止H-1B的欺诈和滥用,并要求国务卿、司法部长、劳工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尽快提出H-1B改革方案。
今年1月,曾有“泄露“的”总统行政令“显示,取消申请人数过多时的H-1B抽签制度,优先向美国高校毕业的学生提供H-1B工作签证;该“行政令”还未被证实。移民局这份政策备忘录虽然只是强调高学历豁免名额的受益人必须从美国高校取得学位的规定,并没有将这个要求扩大到所有的H-1B申请案件,但相关案例变成“政策指导”,说明移民局正按照特朗普的命令评估H-1B等签证项目,且方向确实指向“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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