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领馆不接受我的‘未婚声明公证’!

打算与法籍男友在中国结婚,按法国领事馆的要求,在预约面试前我在广东省中山市做了三份经省外事办认证的公证:
1、出生公证
2、户口本公证
3、未婚公证
我去公证处的时候说要做‘未婚公证’,给了我一份表格,让我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中心和居委会作无婚姻登记证明,盖两个公章,然后拿证的时候就变成了‘未婚声明公证’,只是一份个人声明,表示‘未曾登记结婚,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证书公证我在公证员的面前在上述声明书上签名。
昨天我们两个去广州法领馆面试,前台姐姐一看就说那份‘未婚公证’不是那样的,然后面见的官员让我们回去再做一份‘未婚公证书’,在我要求下她给我看了一份在深圳公证处开的‘正确的’的《未婚公证书》,里面是民政局盖的章,证明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处没有登记结婚。
我回去婚姻登记中心要求开那样的证明,好拿去公证处再作一份公证,登记中心说“全国都不可能开这种证明,我们只能证明你在本辖区范围内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后没有登记过结婚,开全国的是不可能的,我们的资料没有联网”。
然后我上网查到一个消息:全国暂停未婚公证!!!
http://www.gz-notary.com/newsView.asp?id=623
天啊,我可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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