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惨案的加拿大社会环境因素 司法种族歧视

最近加拿大人杀害华人似乎成了一股风。留学生林俊被活活虐杀,之后被奸尸碎尸,这前后又有一个本那比的华人被其前租客枪击差点送命。此凶犯之前曾经枪杀了两个开便利店的越南人。这好像有针对性地要杀害亚洲人或说华人。这些杀人嫌疑都是白人。已得知杀害林俊的凶手是有种族主义背景的。这个种族主义者经常上一个新纳粹组织的叫stormfront的bbs,上面都是谩骂歧视非白人的。他有这么多其他性伙伴,怎么挑这个中国人杀?这一切都值得探究。

我认为这与长期以来加拿大政府的司法机构偏袒庇护对华人犯罪的白人有关,当然也与华人自身的软弱可欺一盘散沙有关。这形成了一种“加拿大人都知道欺侮中国人没有法律责任”的社会环境。

在加拿大20年,我还没有看到过任何对华人犯罪,比如殴打,死亡恐吓,杀害等等各种犯罪的白人包括警察被判刑。大多数情况下连起诉都不会有。一个白人警察违章开警车碾死一个华人老太没有刑责,只需付500元罚款。法官说他是新警察,早上的阳光耀花了他的眼睛,可以原谅。华人媒体发文抱怨说一个华人的命只值500元,但也没能够改变案子结果。去年和今年都发生白人人行道上骑车撞死撞伤华人,警察说不负刑责,只能够罚款400. 如果真是违反交通规则只能有这种后果,那至少应该允许这些受害者及家属民事起诉肇事者索赔,象那些白人交通事故受害者做的那样,可是警察居然连白人肇事者的名字都拒绝透露给华人,这样这些白人就什么责任都没有了。温哥华一华人在去机场送人回来的路上莫名其妙就被皇家骑警拦下来痛打一顿,去投诉骑警没有提供任何原因,投诉没有任何结果。我还看到一些根本连中文报纸都没有报道的由被害者华人自己上网讲述的无缘无故被白人殴打而无人抓住凶手的事。


去年中央党校教授柳建辉的女儿在加拿大被一个白人男杀害,到现在一年了,警察连关于死因的尸检报告都不公布。完全违反刑事检控的程序。死因都没有公布检控官却已经按照一级谋杀罪起诉这个白人了。到最后的结果就是没有证据证明一级谋杀,无罪。这很可能是一个阴谋。


我直到最近才看到有一个白人女性因为谋杀一个华人而被起诉。但是这已经近20年过去了,他们一直等到那个白人女性现在已经是70几岁,享受完了人生。这个案子这个白人当时就是唯一的嫌疑,但是他们足足等了这么多年才宣布起诉。这还跟这个华人女性的显赫家庭背景有关,她家是台湾最富裕的家族之一,她的先生是个日本人,也是日本最显赫的家族之一。美国一样,60年代著名的密西西比河种族仇恨谋杀案,即电影Mississippi Burning, 燃烧的密西西比河,里的故事,一个白人三克党成员谋杀了黑人,所有的证据俱在,他也从来没有逃走过,否认多罪行,但是直到60年后的今天美国司法部才把他起诉了,这时候他已经是90几岁,带着氧气瓶行将就木的老人。



我自己早就同样是加拿大刑事司法中这样的种族主义的牺牲者。我仅仅因为挑战了一个多伦多大学教授 Waterhouse的白人至上学术理论被他在我的分数上和博士申请上造假报复不服上诉到人权委员会,就被加拿大政府在美政府帮助下陷害入罪还受到美国政府人间蒸发威胁. 我的罪行是在一个人权委员会作证时说了“如果他们要杀我,我也要杀他们”,我从来没有提到过那教授的名字,但法官做了一个推测:当时我头脑里想到的就是那教授Waterhouse,就判了我有罪。而且这个所谓罪行是加美政府联手阴谋制造的: 人权委员会强迫我说真话作证,然后又用我的证词起诉我威胁那个教授, 违反了加拿大宪法任何证人必须作证说真话,任何情况下其证词不得用以起诉此证人的规定。


而对我犯重罪的白人及政府官员们却逍遥法外,被司法机构拒绝调查。比如人权委员会那个直接导致我被起诉的官员Strojin在我的审讯过程中犯下伪证罪,白纸黑字证据俱在,加拿大司法机构拒绝调查处理,检察官给的唯一理由是“伪证罪”是个很严重的罪名。我去法院告检察官,法院认定政府官员有豁免权撤销了案子。美国同样,我人权案的被告白人教授Cahill做伪证,那些政府官员毫不犹豫的用犯罪的方式比如伪造法庭文件,伪证,等等来镇压我的人权案,但检察机关包括所谓独立的大陪审团都拒绝调查我的投诉。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耳濡目染之下,加拿大人都心领神会了,对华人犯罪是不会有什么刑事司法后果的。黑人团结敢于斗争,为了一个被殴打的黑人成千上万的黑人愿意付出生命和鲜血的代价抗争。所以不敢惹,多少要在司法上讲点道理。于是那些本来潜伏的所有人都阴暗面得到了一个宣泄的渠道,包括兽性,种族主义等等,都开始发泄到华人头上。

我相信这不会是加拿大最后一个华人被侵害的案子。这次是震惊世界的残忍案件,如果中国人这次团结起来给加拿大政府以压力,加拿大政府肯定再没有理由搞阴谋保护白人了吧。如果再不严惩凶手,以后这些白人都看懂了华人是可以随便杀害的,下一个就会是你我,或者国内同胞来留学的后代。


有人用李伟光案来帮加拿大司法机构推脱。可是李伟光那是事前就住过精神病院的被证实的精神病。他先砍死那个白人,车上乘客跑光了后就割了那人的头。事发已经4年多,李伟光还关在精神病院里。如果他被判刑只能被判杀人罪manslaughter,因为他不认识那个人没有预谋杀人。这样按加拿大法律最高量刑15年,5年就可监外服刑。精神病院关着跟监狱一样可能还得给服药成杜秋东仁。所以李伟光没有被判刑跟判了刑道理一样,没有捡到什么便宜。说不定要关10年。要是把这个杀林俊的关精神病院里10年也行啊。总不能再像过去发生的案子那样白人杀了中国人就没有责任。这样下去还会发生这一类的事。希望每一个华人,不管你在哪里,都发出严惩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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