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 因为没有收到养路费的账单,原以为自己交了一年的就没管,结果被警察pull over, (养路费五月到期,pull over 是八月)
开了两张罚单 一张驾驶未注册机动车辆 一张驾驶没上交强险的车辆,我就选择上庭然后给寄回去了
结果是他取消了一张200多得罚单,打折了一张400多得罚单
本来觉得这样也ok了,结果又收到四张张罚单
这三张是在警察pull over 我之前 有超速被拍到的罚单,一张超速(这个没得说) 两张和之前一样的 ,驾驶未注册机动车辆 ,驾驶没上交强险的车辆,还多了一张使用取消了的牌照的罚单
结果我就把这个又全都寄回去了(连同之前打折的那张),前天路局打来电话问我,说取消警察给我开的两张(一张已经取消的,一张打折的)让我只交剩下的三张,如果不服继续上庭。
然后我选择了上庭。
请问这个上庭,需要什么?要找律师吗?大概有什么结果?有费用吗?
那三张罚单加在一起快1000了
警察说应该是我的责任去检查我的车是不是被cancel了
还是说,本来应该通知我的? 因为在整个过程中 我都不知道我的牌照被吊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