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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签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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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ANKLV
时间:
2012-6-7 19:38
标题:
婚姻签证咨询
您好!郑律师,我朋友结婚4年,拿到PR才1年多,现在因感情问题正在分居,经朋友介绍认识一个国内的男友,如办结婚后,申请他过来的时间是按前结婚时间算的5年,还是按拿到PR后算的5年。谢谢您!
作者:
FRANKLV
时间:
2012-6-7 20:34
听说家庭团聚的要5年才能申请另外的一个人过来。我这朋友当时也是办的家庭团聚过来的。
作者:
郑玉桂律师
时间:
2012-6-8 10:41
你好,在这种情况下,你朋友应该为她的未婚夫担保申请 Partner Visa: Offshore Temporary and Permanent (Subclasses 309 and 100)。
但是该签证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其中明确表明:婚姻签证的担保人在5年之内只能担保一位申请人,而担保人的PR如果也是通过婚姻担保得到的话,则5年内不得再担保其他人。
因此如果你朋友在过往的5年中担保或被担保过婚姻类PR的话,她就没有资格再担保她现在的男友了。
但是该签证也有其相应的豁免条件:
1. 前夫死亡或离弃未成年的子女,
2. 与现在的男友的配偶关系超过2年以上,
3. 你或者你的男友现在有未成年的子女。
如果你朋友有以上3点特殊条件中的任意一条的话,她仍然可以以婚姻签证担保她的男友。
因为你朋友的问题比较特殊和复杂,我建议你朋友找一位资深的律师兼移民顾问咨询相关问题。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作者:
FRANKLV
时间:
2012-6-8 19:14
请问这个5年是怎么算的?
作者:
郑玉桂律师
时间:
2012-6-9 10:49
你好,该5年期限是从受担保申请婚姻类PR的时间开始算起的,不是结婚的时间。因此的朋友的这种情况理论上未来几年都不能再担保她新的配偶。
如果你朋友现在没有小孩的话,那她唯一可以考虑的就是马上离婚并与现在的新男友保持配偶关系2年以上,然后以豁免条件申请婚姻类PR。或者是与现在的男友生一个小孩出来。
但是,身为律师,我要提醒你的朋友,她如果要采取以上的方法来申请豁免资格,最好考虑清楚并谨慎行事,避免受到感情上的伤害。
同时我建议你的朋友最好咨询一位资深的律师兼移民顾问,让他们详细解释相关的移民法例。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作者:
FRANKLV
时间:
2012-6-9 11:01
非常感谢郑律师详细的解答!祝您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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