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期费用(2ND VISA APPLICATION CHARGE)和担保金(ASSURANCE OF SUPPORT BOND)在所有条件都符合之前是不需要缴付的。DIMIA会写信通知。这就明确的表示,只要通知交钱了,就等于给你签证了。一开始是不需要准备那么多钱的,移民局让你交了才要交。千万别听有些中介一开始就让你交7W澳币.
4。如果现有签证上有明确的8503(NO Further Stay)字样,则不能在境内申请父母移民,无论是递交到POPC或者其他任何OFFICE。很多人总是有父母先来探亲还是先办移民的问题,如果真要两步同时走的话,偶建议还是先递移民申请再递探亲。虽然探亲申请会由于移民倾向而被拒的可能,但材料准备的充分些批的可能性还是很大,总好过浪费交上去的那么多移民申请费吧!(P8)
5。临居类别申请不需要经济担保人!在assurance of supports一栏里面,临居签证明显写着(NO applicable),不需要就是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