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本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和相应的残疾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额为限,费用补充
如果被保险人经门诊诊断后需住院治疗:
o 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
o 被保险人入院治疗连续超过36小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房费、餐费和授权
医生认为必需的全部治疗设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o 未满12岁儿童住院治疗时,本公司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同住院,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每晚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00元,累计入住以5日为限。
紧急援助
o 援助热线电话
o 转院治疗
o 转运回国
o 安排子女回国
o 遗体或骨灰运送回国和安葬
o 行政援助事宜
紧急门诊和紧急牙科门诊----按次给付,不限次数
紧急门诊
若被保险人因病情所需,进行紧急医疗会诊及医疗检查和治疗,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相关门诊费用,包括会诊费、化验费、X光费及药费。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每一事件之首次紧急门诊人民币800元以上的费用,每一事件门诊以人民币8000元为限。
紧急牙科门诊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突发性疾病而直接造成的牙病,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负责为其安排紧急治疗。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每一事件之首次牙科门诊人民币800元以上的费用,每一事件门诊以人民币4000元为限。
若被保险人门诊诊断后需要住院治疗,且住院时间超过36小时,则该次门诊的全部费用将由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