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对于L1签证的申请,大公司小公司一视同仁,对于什么是小公司,美国法律并没有普遍通用的定义。有些场合,员工人数是企业大小的反映。但是,一个10人风险投资公司的经济益可能比1000人的工厂要好多倍。有些场合,营业额很大的企业其实还不如营业额小的企业更能产生利润。据工联移民对美国法律的熟知和多年的办理经验所分析的数据得出:美国雇主有九成是中小企业。每年中小企业新产生的就业机会能占到七八成。就业的力量意味着选票和税收,这是美国国会和美国政府所不敢冒犯的。因此,美国有关L1的法律明确提到,移民局在审核L1的申请时不得因为企业规模比较小而必然地做出不利的判断。外国企业在美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通常都是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中国企业在美国设立的机构也都是中小企业甚至是微企业,所以小公司大可不必自我设限,以为自身不具备申请L1签证的基本条件而错失良机。公司大小不是那么一下子就能判断出来的,特别是在跨国跨制度文化的背景下。中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其实也是中国市场经济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必然。市场已经很复杂了,实缴注册资本的多少对于反映公司的大小好坏的信息量非常有限。注册资本多少对于办理L1而言,其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美国的法律也不允许移民局单纯地因为人少或利润少或营业额少而驳回L1的申请。L1签证有一整套法律法规的界定。这就是非常严肃的门槛。不过,这些门槛都不是围绕着企业大小来制定和表述的。真正的门槛在于企业治理的整体合规程度,企业活动的方方面面是否有充分的书面记录,企业是否有合理的中美跨国经营的商业计划,企业是否有合理的资金支付必要的人员工资和其他运营成本。申请人的岗位是否界定明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对于跨国经理的界定。申请人的资历是否符合岗位需求。别忘了,L1A是为跨国公司内部的经理(跨国)派遣之便而设立的签证类别。现实中高大上的企业的L1申请被拒绝的比比皆是。原因在于这些申请材料缺乏有技巧的专业表述,不足以说服移民官员。企业实际的高大上如果不能令移民官员信服,申请材料如果不能根据L1法律法规踩准点子,最终只能是被拒。l1.gonglianyim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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