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peaking 于 2013-11-24 15:31 编辑
您好,郑律师,
去年4月份我签了一个租车位合同,这个车位是他的apartment带的,是他私人的。开始租他的车位以后,中间也一直没有联系过,我每月末按时把下个月的租金存到他的银行账户里。今年10月份我决定从11月份起不租了,我从10月22号开始联系他,包括电子邮件,电话,voice mail 和短信,一直没有回复,联系不上他。11月份起我已经停止付他租金了,我也没再用这个车位。
合同期限是一年,但是合同中有个错误(Peroid的 2013 写成2103)当时我没有注意到,现在才发现。
现在我手里有他的车库遥控器和apartment building的进门钥匙(就是合同中提到的 remote control and security key fob),当时付了他250刀的押金。
联系不上他,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现在最担心的是合同中的那个租期错误会不会对我有不利? 郑律师能给个建议吗,万分感谢。
合同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