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没有看到你建房子的合约,因此很难给你一个确实的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在建房子的合约上是有明文规定的,在builder未完工之前,业主是不可以将任何额外的装修材料放进屋子里的。如果builder还没有完工,还没有将房屋交给你的话,你放在屋子里或建筑地盘的任何建筑材料遗失了,builder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直至builder将房屋钥匙交给你后,那么你便可以使用该房屋作为储存其他建筑材料之用。届时责任是在你身上。
我觉得这种情况, builder是没有责任代你保管这些建筑材料的。相对之下,在这种情况下,builder自己的建筑材料在房子里被偷走,你也不需要负责任,因为整个建筑地盘都是属于builder负责的,跟你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合约上是有列明交房子的日期的,请你看清楚。
一般房子建好后,都有3年的保养期的。再者,builder在法律上是有责任购买保险,来保交屋后3年内有结构或其他问题的话,届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