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1-6-30 10: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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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难解决。首先你要带你的旧中国护照和你现行的澳洲护照,找一位国际公证律师,做一份证明文件,证明你在国内的真正身份,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事项。然后委托在澳洲熟悉中国法律的国际公证律师草拟一份授权书,授权你国内可信的人,或你国内的代表律师向该单位追讨。该授权书必须用中文书写,经过国际公证律师见证,然后到澳洲外交部认证,再寄到堪培拉的中国大使馆认证。做完这个程序后,你便可以寄回中国委托你信得过的亲人或律师向该单位追讨。
根据1982年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任何人士或机构(包括官方机构)均不可以吞占其他人资产的。如果你再有困难的话,可以要求驻堪培拉的中国大使馆出面,代你收回10万元的股票, 或向当地的侨务办代你处理拿回该股票的手续。或者你可以直接跟本律师联络。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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