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当同情你的遭遇。随着最近大批163被拒签后,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最近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 即海外投资审核部,向被拒签的163发出信件,要求这些人士遵守他们的书面诺言,在指定的日期内将该房产出售给本地人。
你的父亲或母亲只需要做一份宣誓书,将该拒签的移民局信件及你转为学生签证的文件,包括带有新学生签证的护照,并作出书面的承诺,在你读完大学或签证到期后十二个月内将该房子出售回给澳洲本土的居民。一般情况下海外投资及复核部会备案及给与宽容,直至你读完书后才需要将母亲的房子出售。
如果你觉得麻烦的话,你可以委任律师代劳,本律师的友情价是300澳元加GST。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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