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佣合同的问题~

我刚刚找了个part time的工作,雇佣合同上写着的职位是part time casual, 如果要辞职的话必须提前8个月通知 否则就要交 $3000的 training fee。
我想问问这种合同是合理的吗? 如果已经签了合同, 能不能算这个合同无效啊?
急急急~~
谢谢
提前8个月,交$3000,你不如让你老板直接给你签卖身契好咯,更干脆。
是啊
当是就是这样想的啊
可是找工作也不容易 就签了
现在年底家里有事要回去 不知道要怎么办啊
就只有3个月的时间了
合同都签了,就只有按合同上的来
合同没有合理不合理的,你同意就签字,不同意就不签,又不是他强迫你签的
是不是说头8个月辞职要交3000阿 ~~~怎么有提前8个月通知 的。。。。。。。
去问问fairwork sa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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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恩 谢谢楼上
我有去看,fairwork 上面写Casual: employees are usually employed on an hourly or daily basis and don’t usually get paid sick leave or annual leave. They generally get additional pay called a casual loading to make up for this. Casual workers are also less likely to have regular or guaranteed hours of work. Notice periods do not apply to casuals upon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那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吧
回复 ChenHan 的帖子

你的合同是相当之不寻常的。

其实没有所谓part time casual的职位。Part time就是part time,casual就是casual。所以你必须尽快找一位资深的律师,看清楚这份合同的内容是否有抵触政府的法例。

再者,我也不知道你所说所谓Training的是正式读书还是公司内部的training。因此这个training fee $3,000元也不知道是什么费用。因此你最好找一位资深律师拿一点法律意见吧。或者你可以直接到Fair Work SA问清楚,有关这个合约是否违例。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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