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B与住宅物业的关系 打算在澳大利亚购买住宅物业的外国人士必须了解FIRB规定的要求。FIRB(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旨在就澳大利亚的外国投资政策向澳大利亚政府及其司库提供建议。FIRB的一个作用是评估打算在澳大利亚获得房产的外国人士的申请。所有外国人士必须先获得FIRB的批准才能获得住宅物业的任何权益。本文是本FIRB系列的其中之一,旨在为FIRB批准提供一些指导。
FIRB的要求 大多数外国人士需要FIRB的批准才能获取在澳大利亚的住宅物业。外国投资者和临时居民,例如因工作,学习或配偶签证而留在澳大利亚的人士,都需要获得FIRB的批准。在获得任何利益之前不等待批准是违法的。对于担心错过他们感兴趣的房产的外国人士仍然可以签订合同,只要它们有条件去获得FIRB的批准。
本文阐述了作为临时居民获得房产的一些看法。
临时居民 临时居民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有几种选择。在某些条件下,他们可以购买已建的住宅或新住宅。如果临时居民想购买房产作为投资,房产则必须是新住宅。一个新的住宅是指将会,现在正在建造或已经建在住宅用地上,并且以前没有作为新住宅出售。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新住宅也不得在以前被占用。
临时居民也可以购买在澳大利亚已建的住所作为其主要居住地。已建成的住宅是指在住宅用地上的住宅已经不是新住宅。临时居民只能购买一套已建成的住宅,并且必须在其不再是其主要居住地的3个月内出售。他们也不能将此房产用作投资房产(换句话说,租房或度假屋)。
例外 如果打算重建住宅或空置住宅用地,临时居民可以购买已建成的住宅或空置住宅用地。重建也必须在FIRB批准之日起4年内完成。临时居民可向FIRB申请已建立的住房豁免证明。这允许一个人在指定的州或领地内购买一个已建立的住房,直到某个价格。他们还可以申请住宅土地豁免证书,只要他们不是已建立的住房,他们就可以购买未指明的房产。
如果您是打算在澳大利亚购买房产的临时居民,并且您希望进一步讨论本文中的任何内容,请发送电子邮件至StraitsLawyers,电子邮件: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088410 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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