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CHOW19 的帖子
你的朋友申请学生573签证,其程序是比较简单的。因此一般中介的费用都不会太高。再者,除非客人坚持,否则通常中介都会用学生自己的名义申请。
如果补交的材料是申请之后收到移民局通知,而在过期前没有补上去的话,你要看清楚移民局的通知是直接给中介还是给你的朋友。如果当时是用你朋友的名义申请的话,理论上该通知会转到你朋友的电子邮箱里。
我不知道被拒绝的理由是什么,因此不能给予你准确的法律意见。
就算中介没有给你收据,你可以证明当日你是在银行户口提取了一笔款项出来支付中介费的。如果你付现金的话,银行方面应该会有你提取款项的记录。如果你以支票或信用卡缴付的话,也应该会有银行记录。而你们与中介联络的时候,是以邮件的方式,这个也可构成足够的证据。
我不知道你是否要求中介退回一切有关费用,也不清楚费用是多少,如果你要聘用律师的话,你应该和律师商讨,并给予详尽的资料,以方便律师评核是否有成算为你追讨这笔款项。
如果你想本律师给你免费的法律意见,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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