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师,等待你的回答谢谢

郑律师你好!我于今年的5月份递交的309婚姻移民申请,至今没有一点消息!我老公是个澳洲本地人,说实话对我不错,我们生活在一起一年的时间,除了外国人的固执外,其他的事情我们都非常的融洽。老公和他的前妻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可是刚出生孩子就去世了,我看过孩子的照片,至今仍然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他不是一个健康的孩子!可我的英语真的很烂,几次问孩子的死亡原因都没有听懂,我竟认为孩子是个试管婴儿没有成活!我认为老公的再次怀孕必须要经过医生的 帮助,所以就没有注意避孕,可是现在医生告诉我,我真的怀孕了,因为我和他的年龄都非常大了,他55岁,我43岁,加之他常年靠降压药,以及他第一个儿子的情况,我对我们这个即将出生的孩子充满了恐惧,可是老公坚持留下这个孩子,他说如果我不要这个孩子他就取消我的担保,我想问下,他这种强迫的态度算是家庭冷暴力吗?我该怎么办?



孩子还是要的吧 换了个妈妈咩
伤脑筋,真的想回国就算了,这么大的年龄了,,,,
蓝se 发表于 2013-12-13 15:59
伤脑筋,真的想回国就算了,这么大的年龄了,,,,

建議樓主不要用孩子來換取國籍,如果真的不想要就不要勉強.本人不鼓勵墮胎畢竟也是條生命,但是覺得如果勉強因為想要一樣東西而用孩子的將來來做賭注這對孩子的將來的成長很不公平,所以請樓主還是認真考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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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是因为遇到太多的问题才想放弃孩子,就因为不想作为交换才要回国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3-12-13 23:55 编辑

Adelaide90
这个问题让你答吧!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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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3-12-14 14:54 编辑

你好!
这个问题,我考虑了一个晚上。因资料有限,我只可在不同的角度,给你一点点意见。
1. 从法律的角度看
因为你是已配偶的身份申请永居的,你先生是可随时取消你的担保。要求你生下这个孩子,是否構成家暴?
让我们看看家暴的法律含意。
依据法例,家暴分两种:一是家庭暴力,包括傷人等。二是心理威胁,恐吓等。依据我的个案经验,移民局一般只会接受暴力,傷人等证据,而对心理的威胁等,大多都不受理。
因此,除非有其他理据,否则我认为向移民局申请,用心理受威胁的理由留下机会不大。
2. 从倫理道德的角度看

世间並没有免费的午餐,夫妻关系亦如此。你的要求是拿个永居身份,他的條件是要你生下这个孩子。各有所需。律师只可考虑法律的问题,倫理道德,各人的凖绳不同,很难有確实的答案。
3. 从医疗的角度看
你担心丈夫有遗存病,導致孩子不正常。那么你便要去看医生,验清楚。不竟,你年纪不轻,44岁生孩子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在南澳,墮胎是要兩位醫医生签名,证明对你的身体有害。
4. 从实际的角度看
现今的孩子,要到24、25岁才可自立。眀年你先生56岁。养大这个孩子,你先生要活到80岁,而你亦要活到69岁。这是一個很实际的问题, 要好好考虑!
5. 从经济的角度看
在澳洲,养孩子不平宜。你先生年纪大,工作能力有限。你的英文又不好,想找份高薪的工作不容易。要照顾一老一幼,开支不小。从经济的角度去考虑,要养大孩子,你后半生每年的工资,不得小於年薪四万已上。  
6. 从个案的经验角度看
世间起有纯情的人!拿了身份后,便各散西东。或者有白头到老的,我还未見过。生了孩子后,大部分的女性只得两个選擇:一是与丈夫白头到老,二是维持一个单身家庭,獨立地养大孩子。前者不多!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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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郑律师的回答,真的比我自己想的还要多些,我在这里深深的谢意!
我递交申请已经7个月了,说良心话从没想过拿了身份就走,我觉得那样做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良心!何况老公对我真的不错,他的前妻去世三年以后找的我,自己还没有孩子,对我是那种从心理的疼爱!我能理解丈夫想要这个孩子的心情,可从经济,现实角度来看要了这个孩子真的会在一个尴尬的位置,我会一直不能上班呆在家里带孩子,他又是不出去工作的人,对孩子健康未来都是一个很大的问号!何况我们结婚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我一定要有一个我自己的孩子,那样我们可能没有这场婚礼!可现在他却因为想留下这个孩子用澳洲的身份来作为交换,我心理不舒服!!!如果我还年轻,我还可以用自己的努力来给孩子美好的未来,我会留下他!郑律师,我还是希望你能帮到我,如果给不到孩子一个健康美好的未来,我宁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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