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郑律师抚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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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我打算过段时间带我女儿回国, 我女儿一直由我自己抚养, 这件事前夫老早就知道,但他最近经常威胁我说取消我女儿去中国的签证原因是我要求他在探视完女儿后立刻离开我的住所,他经常故意拖着不走, 我是考虑女儿的原因才同意让他来家探视的,但他失去工作后 居无定所, 脾气暴躁,我不愿意他再来我的住处探视女儿, 和他沟通基本不听, 可他经常不通过我同意就过来而且根本就没有过多照顾我女儿而是躺沙发上看电视,吃东西 我想问一下他是否在知道我有出国计划下有权取消签证, 如果他以后都以这个做威胁,是不是我永远都带女儿回不了国了,以后如果走Court的话,对这部分一般怎么裁定? 如果申请100% 监护权一般都以什么理由比较充分? 谢谢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17-3-2017 15:30 编辑

你好!
如果你和你的前夫已经处理了离婚手续,除了女儿的共同抚养之外,基本上你们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你可以要求他,探望女儿后离开你的家。再者,他来探望女儿时也没有权躺沙发上看电视或吃你的东西,赖着不走。
依据现行的家事法例,孩子未满16岁是共同监管的,除非你能证明对方有家暴的倾向。
有关带女儿回国,这个是一个小问题。
如果对方不同意的,你可以向法庭的申请。带女儿出国旅游或探亲,是理所当然的事,对方一般来说都没有反对的理由,所以一般的情况下,法庭都不会反对的。
如果你觉得你的前夫的态度是有少许骚扰性,你可以向警方投诉,并要求警方口头上警告你的前夫,探望女儿后必须离开你的住所。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诉讼律师,事务律师,移民律师,税务律师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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