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二段婚姻和混合家庭的数目增加, 以及很多在晚年时才进入事实婚姻关系的情侣愈来愈多, 婚前协议对这种情况会带来不少好处。
当双方关系破裂导致分居和离婚, 很多时候他们都会后悔之前没有签署一份婚前协议。因为当事情告上法庭后, 往往会导致金钱损失, 精神和情感上的破坏, 而且双方的财产亦会由法庭来判决如何分配。所以如果在缺乏婚前协议的情况下分开, 法庭将会为双方作出唯一的安排。
婚前协议的作用是让法庭没法为双方的财产分割作出判决。财产的分割方法将会按照婚前协议的条款来进行。当然情侣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庭申请这份婚前协议无效。
很多人会问, 如果法庭能让婚前协议无效, 那还值得去安排一份婚前协议吗?
法庭是根据整个事实状况审理案件, 然后对婚前协议的是否有效作出决定。所以在草拟婚前协议时必须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 · 协议是否“可谈判”或“不可谈判”;
- · 在结束结束关系时是否有任何“威胁”或“最后通碟”或 如果未签署协议而“取消婚礼”;
- · 各方是否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协议内容,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让一方考虑在签署之前寻求法律建议; 和
- · 各方的情况,特别是“弱势方”的情况和协议的条款。
婚前协议是有很大的好处, 但是必须小心了解婚前协议的准备及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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