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赔偿对方的问题,求郑律师帮忙

你好郑律师,前段时间我把一个人的车给撞了,但只是轻微的蹭了一下,双方都留下了个人信息,对方那天就去警察局做了report。对方没有全险,我没有第三方,所以我肯定是要给对方修车,这我也不会赖。问题是对方说要求我在规定时间内把他的车修好给他,要不然他会因为没有车而造成的损失要全算我头上,请问他有理这样做么?而且如果我给他修好,但是他觉得零件不是新的不满意,我有义务要修成他满意的程度吗?因为短时间内我没有足够资金给他维修,所以我可能要拖一段时间才可以帮他修,但如果他不同意必须要我尽快修好,我能反驳吗?

谢谢郑律师帮帮忙!
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3-1-24 12:56 编辑

你好,如果你认为当时撞车的情况,你是需要付起全部责任的话,那么你就必须帮对方安排,给予对方合理的赔偿或维修该汽车。
在一般情况下,对方是有权利向你追讨车辆维修期间,没有车辆使用所产出的损失,包括,乘搭的士或者租用其他汽车等费用。
你没有足够的钱在指定期内为对方维修汽车,不是一个答辩的理据,责任在你方,所以尽快将汽车维修好。
我不清楚你撞车的情况如何,也不清楚对方车辆损失的程度如何,一般来说,为对方维修汽车,需要用新零件的。如果你想节省金钱,而用旧零件的话,如果对方发现的话,对方可以向你追索赔偿的。
再者,你是没有第三方,不知是否没有第三房保险。如果属实,你根本上是非法行车的。
我提议你,尽快解决这件事情,不要将它闹大。任何人士在马路上驾驶,没有第三方保险,是属于违法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三个月并要缴交罚款。
在此呼吁各位同学,千万不要没有第三方保险在马路上行驶,这是违法的。除非有足够的求情理据,否则法庭会颁布三个月监禁的。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你好,郑律师
我不知道你说的第三方是自己单独去买的insurance还是指的买rego时里面的那个第三方..
我只是没有给自己的车上保险而已,应该没有违法把..
所以如果是我的全责,我有必要在给对方修车时换全新配件达到对方的要求才行,是吗?
我大致明白了,谢谢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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