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好
我以前在国内正规大学拿的管理学学士学位,专业是公共事业管理(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现在想和一个朋友(这个人在学生签证上)在南澳合伙开一个饭馆或者咖啡馆,或者直接买下一个饭馆,我本人现在在TR上,还有半年就要到期了。我之前咨询过某中介,他说这种办法,可以让这个饭馆担保我为Store Manager。我想问,这种办法,到底可行不可行?
如果可行,要申请的是187吗?还有一般这种饭馆、咖啡馆要达到什么规模?有没有盈利要求或者证明什么的?开多久才能开始担保我?我的朋友必须要是PR才行吗?
有中介,能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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