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玉桂律师 于 2013-9-26 13:31 编辑
您好,看了您的帖子后,好像是对方先出手的,这是一个很有力的答辩理据,我提议你的朋友不要等到开庭的时候解释,你朋友应该尽快找一位资深的律师做一份宣誓书,详细解释当时的情况,然后将宣誓书送到刑事检控科,由检控科的检控官斟情考虑撤销你朋友的殴打控罪。
一般来说,如果有足够理据的话,检控科的检控官会斟情考虑撤销你朋友的殴打控罪。如果你朋友没有做这个程序的话,事后法官一般不会听取类似的解释,到时做这个程序也有点晚。
如果你朋友是学生的话,上到法庭认罪的话,通常都是罚款1000元,守行为1年,留案底。如果你朋友是学生的话,当学生签证到期是不能续签的,因为他拿不到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刑事案底一般都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提议你朋友主动找一位律师做一份宣誓书去解释当时候的情况。
如果你朋友需要帮忙,可以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此致
郑玉桂律师敬上
澳大利亚国际公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