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律师您好,
我们在国内登记的,当初是我出钱在阿德买房,房子在我名下,家庭绝大部分的支出都是我在支付,包括水电费和月供,老公对我有过家暴,但是我没有收集证据,实在不能忍受我想离婚,现在我想单方面卖房,老公说要分为我的房产,因为他说他挣得少,而且语言不通,要我的财产是天经地义的,我已经约好房产中介要来评估我房子,但是我想请问,卖房前我是不是应该先请律师来帮我处理财产纠纷事宜,我想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和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有,我们是不是回国办理离婚就好,国外就是通知移民局就好呢?需要分居一年吗?如果他再对我使用暴力,我该如何搜集利于我离婚的证据?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我该如何保护自己?你的收费怎么样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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