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通过local中介租的房子,之前有一些比如下水道不通这类小毛病中介都安排人上门修理了,并没有问我收费。后来由于电炉无法正常烧饭(老式电炉很慢且温度很低,用油炒菜油跟本不热没有办法炒,菜放下去没有反应; 烧水煮面需要30分钟水才开始冒泡),我向中介反应这个情况是不是炉子有问题,中介联系房东说这个电炉是新买没多久的不会有问题,还说这个炉子就是慢的。但是不应该慢到这种程度,我根本没有办法用这个炉子做菜,烧熟一个菜需要1小时,这种我相信并不是做饭习惯不同,老外用也不会觉得这是正常的。后来有个朋友和我说这个炉子可能温控器坏了,要叫中介找人来看一下。于是我又联系了中介说会不会是温控器坏了,能否派人来看下。于是他们找了第三方公司的一个人来看,这个人来了试了下可以发热,就说没有问题,说这个炉子就是慢的,然后说不要用大锅烧东西。整个过程10分钟左右。后来中介发来一个账单说炉子慢是因为我用大锅煮东西,叫我14天之内支付这个人的上门费用。我觉得很无法理解,问题没有解决还要我付账单。我发了照片给中介看了我的锅还有记录的不同时间锅内的变化,事实上我的锅都不是什么大锅,都是超市里正常水平的,最大一个宽25CM蒸锅,不是经常使用。中介回复说这个炉子不支持用wok烧菜,如果要烧热水用kettle烧会快一些。那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说房东没有提供正常可以使用的炉子所以我可以拒绝付这个上门服务费,甚至如果房东拒绝解决炉子问题我是不是可以拒绝支付房租?如果我不支付会有什么后果?
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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