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verafaye 于 2015-5-14 09:59 编辑
各位大神求指导,我的情况如下:
现在在帮父母申请B2签证填写DS160表中, 我父母户口本上都有曾用名,但是他们两个的曾用名都是和现在的名字同音,只是不同字,所以拼音打出来的话是一模一样的,这种情况请问需要在DS160表中注明“曾经使用其他名字”吗?因为如果勾选“曾经使用过其他名字”,然后填写曾用名时,其实都是和现用名一模一样的拼音,会不会让签证官觉得很迷惑?
补充一条:他们的护照上面没有注明有曾用名。
非常感谢好心人的指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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