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27日持旅游签证入境赴美生子,但是海关给了短停留期20天,离境时间为9月16日,后请了律师帮助延期,延期后收到了移民局的收据通知,上面是这样写的,notice type RECEIPT ,RECEVED DATE: SEP18,2014 NOTICE DATE:SEP22,2014
现在很担心,因为收到的单子上面写的日期是9.18日,所以按照9.16日来说的话律师是不是已经延期了2天才去办,很担心会影响到以后的出入境记录,毕竟在这里生了孩子,也有将来移民过来的计划,请求各位帮我看看,我的这个是不是有一些问题,感谢大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