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ngyuan0911 于 2012-7-11 17:54 编辑
你好郑律师, 我7月3号下午6:45乘M44公交车回家,在公交车上遭遇黑人抢劫,并在车站被群殴,有受伤,(有两颗门牙被打掉一小部分,医院出具脑震荡证明。)以及身上所有财务被抢(iphone,钱包,背包)价值大概1000刀。警方现在已立案调查,并获取车上监控录像。南澳公交公司也协助提供给我公交汽车及司机联系方式。目前仍未抓获罪犯。我能否以公交司机遇见乘客被抢劫视而不见(直接开走并未报警),使之我最终受伤为理由向公交司机索要部分损失赔款?或向公交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要赔款?金额范围是多少?(公交公司给我建议一些公交车有保险,可能可以获得索赔)
还有一个问题,警察让我写Victim impact Statement 其中有一项If you wish, what is the total amount of offender-paid compensation you seek toclaim. 这种情况我一般可以获得的索赔金额范围是多少?除财产之外的损失费都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再此也提醒广大朋友,坐bus要小心,adelaide不安全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