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问题请各位前辈指点,
1. 我的姐姐是澳大利亚公民,我没有通过IELTS考试和职业评估,但是我的爱人已经通过了这两项,并且也符合其余条件,请问在提交138类的依亲技术移民时,我是否可以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申请,还是必须以他作为主申请人才能符合移民局的要求?
2.移民局对于主申请人和副申请人有何不同的规定?他们是否享有完全相同的居留权还是有什么区别?
3.如果在拿到签证后没有入境前,主申请人与副申请人离婚,会对双方签证产生什么影响?
4.如果在入境澳大利亚后,双方离婚,又会对双方的居留有何影响?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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