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去年被拒签两次,打算让婆婆过完年去三签, 但这次不知道该以谁的名义邀请婆婆. 情况是这样的.
我持H1签证. 老公是加拿大国籍, 被一美国公司派回中国工作. 因为当时老公大部分时间不在美国, 所以第一次签证是以我的名义邀请的. 签证官就看了看材料就把婆婆据了.
第二次签证我们是以老公的名义邀请的, 因为我们有些utility bill还是在老公名下, 他的公司也在美国, 也经常两边往返,所以可以证明他在美国居住. 第二次签证看起来很顺利, 婆婆每一个问题都应对的很好, 签证官几乎就要给她签证了, 手都伸过去拿签过的蓝条了, 发现蓝条用完了, 还跑到别的窗口去拿一些蓝条. 最后在电脑中敲敲打打看了一会似乎看到了上一次签证官留的Notes, 就问婆婆我老公是不是美国国籍, 婆婆说不是, 又问是不是中国国籍, 婆婆也说不是, 最后问是什么国籍,婆婆说是加拿大国籍. 然后就说:"对不起不能给签证, 但是你还有机会."
现在我们有宝宝了,真希望婆婆能来看看宝宝. 求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这一次我们应该以谁的名义邀请婆婆, 是告诉签证官老公在中国美国间两边跑呢,还是就说老公也住在美国? 要不要提去看孙女呢?
我担心的是, 如果说老公两边跑, 虽然可以增大签证官觉得婆婆会按时回国的可能性, 但怕他们会觉得反正儿子经常见到, 专门看儿媳妇了好像不太合理? 要不要提去看孙女呢?
如果说老公住在这里, 但第二次也是被据了,但最后签证官那句话说你还有机会是什么意思呢?
真是矛盾, 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