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本地人)直接签的合同,押金交RTA管理。
假期回国,想省点钱,假期房屋低价转租他人。
我在union网上已经发布了信息,也已经有人来看房,并表示愿意租
不知道之后做需要什么手续?
房东寄给我一个我当初签的同样的合同,这管用么?那我不成了lessor了?押金也得交rta了?!但房东说他收钱。。。
乱,迷惑,房东不给正解,一句不清楚的话过去,也不回答我的问题。
只好来此求助各位同胞们,大家都是怎么做的?!
因为过两天我就得走了,希望能快点得到回复。
希望大家能帮帮忙,真的谢谢了,一人出门在外不容易。。。有事还得靠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