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想搞F2A移民签证之前去美国看看,我们还未登记结婚,所以打算先尝试搞B2签证,年尾去美国旅游看看环境,年头再登记结婚申请F2A,现在问题来了:
1、B2的时候万一VO问我老婆你有无男朋友,她是否应该说有?因为我有绿卡身份,所以我打算要她说已经分手了,现在单身。这样的回答会被记录在案吗?我怕到时候有记录,她回来中国后又这么快和我登记结婚申请F2A,会对3年后的F2A面签不利,会不会的呢?
2、这次B2签证我打算告诉VO,是我阿妈(持绿卡,刚退休移民美国,不过看起来比较年轻,不会像一个婆婆和一个女孩年龄相差这么大一起去旅游,会说她们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后来成为朋友)以朋友身份和我女朋友一起去旅游,那我女朋友究竟是告诉VO我妈是在美国那边接待她(妈妈住在她姐姐家),然后和她一起旅游,还是告诉VO她们是在国内一起出发去旅游,还是要怎么告诉VO会比较自然呢?因为我怕说得不好,VO会怀疑我妈妈和我女朋友的关系,而且要我妈妈出担保书担保我女朋友。而且找个人和我女朋友一起去,总比说是她一个人自由行美国要好吧?:?:
3、另外,D-160表那里要求我女朋友填同行人员名单,那是不是阿妈在美国和女朋友汇合就选NO,如果阿妈同女朋友一起从广州出发,就选YES呢?还是无论哪种情况都选NO,没有同行人员?:?:
4、D-160表要求填写美国那边的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那我是否应该填联系人是我妈妈,地址是姨妈家的地址(妈妈在美国是住在姨妈家的),妈妈那边的美国手机号码?还是不要填。因为我希望给VO的印象是女朋友纯粹去旅游,而不是探望朋友。我妈妈只是提供一下在洛杉矶的住处,帮女朋友在美国报旅行团以及一起旅游的作用。
5、其实我这个情况是纯粹旅游比较好还是访友比较好?如果想突出只是纯粹旅游,那是不是不要提供妈妈的邀请信比较好?是不是有邀请信就是访友了?万一访友就要提供阿妈的好多证明,例如财产证明之类?
[ 本帖最后由 fjhtaekwondo 于 2011-10-22 10:1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