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子探监丈夫 结婚证不能证"我老公是我老公"

2015-8-13 12:2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477| 评论: 0

摘要: 户籍证明日前,芜湖市一名女子要求到某监狱会见在押的丈夫,却被要求到派出所开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证明,此举引起开具证明的芜湖市东门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吐槽,并在证明上留言: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却要派出所开具证明,“我所表示很不解”。证明上写“良心点评”中警网安徽站微博管理员“静姐姐的静”8月7日发布微博称,“妻子去探监被要求出具证...

户籍证明

  日前,芜湖市一名女子要求到某监狱会见在押的丈夫,却被要求到派出所开具“我老公是我老公”的证明,此举引起开具证明的芜湖市东门派出所户籍民警的吐槽,并在证明上留言: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却要派出所开具证明,“我所表示很不解”。

  证明上写“良心点评”

  中警网安徽站微博管理员“静姐姐的静”8月7日发布微博称,“妻子去探监被要求出具证明‘我老公是我老公’,出示结婚证也说不可以,必须派出所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可是,婚姻关系不是公安部门管吧?公安部门不是万能的!”

  该网友贴出的图片显示,在户籍证明下面,有人手写了一份“良心点评”,并盖上了户籍章。“xx工作人员,结婚证系民政部门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证件,对于探监人员非得要求派出所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我所表示很不解,却又不得不根据户口登记的内容出具。芜湖与XX路程遥远。何必让一个在押人员的妻子大热天来回跑,增加麻烦呢?”

  出于好心开具证明

  记者获悉,开具户籍证明的是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东门派出所户籍室,该所王警官告诉记者,户籍证明以及“良心点评”就是她所开所写,开具时间为8月7日。

  据了解,一位芜湖籍女子因需要去监狱探望丈夫,被要求出具婚姻证明,但监狱方面对于女子所持的结婚证不予认可,非要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无奈这位芜湖籍女子只能找到户口所在的东门派出所开证明,“证明我老公是我老公”。

  王警官称,婚姻关系原本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登记,并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但是在当事人“跑了好几天”的无奈状况下由户籍民警行了方便。在出具证明的同时,派出所方面也忍不住对某监狱这种办事方式吐槽。

  到底是哪座监狱要求出具奇葩证明?当事民警和该派出所负责人皆没有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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