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少了!台湾产假8周 全球后段班

2015-11-21 10:4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269| 评论: 0

摘要: 发布时间: 来源: 责任编辑:小 . 中 . 大 台湾法定产假八周,远低于多数国家。国民党立委卢秀燕昨天表示,各国产假至少十二周,台湾八周产假规定已八十六年未检讨,妇女权益明显落后,她将提案修改劳基法及工厂法,将产假提高至十二周,薪资照领。卢秀燕说,我国产假制度是民国七十三年制定劳动基准法时规定,八周产假则是引用民国十八年制定的工厂法,相较各国产假动辄两位数,台湾显得「复古」。目前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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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法定产假八周,远低于多数国家。国民党立委卢秀燕昨天表示,各国产假至少十二周,台湾八周产假规定已八十六年未检讨,妇女权益明显落后,她将提案修改劳基法及工厂法,将产假提高至十二周,薪资照领。

  卢秀燕说,我国产假制度是民国七十三年制定劳动基准法时规定,八周产假则是引用民国十八年制定的工厂法,相较各国产假动辄两位数,台湾显得「复古」。目前百分之五十一国家产假是十四周,百分之廿是十八周,低于十二周的只有百分之十四。

  卢秀燕表示,国际劳工组织已将劳工产假最低标准调整为十四周,甚至建议可增至十八周,但考量企业主对劳动成本增加可能的反弹,将先提案调整为十二周,「与其面临反对而一事无成,不如先求有,再求好。」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表示,台湾因少子化,以小家庭为主,若母亲有充分时间休息,与新生儿相处,是友善政策。但再增一个月产假,资方能否负担成本,仍有讨论空间。

  民进党立委郑丽君表示,劳工产假增至十二周,有利于我国生育环境;调高产假其实可让员工更安心留在企业,许多先进国家产假及育婴假比我国长,也是能够留才因素之一。

  对此劳动部表示「不反对修法」。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说,各国产假规范不同,部分国家产假及育婴假合并,台湾是分开;除产假外,还有五天有薪产检假、安胎休养假及育婴留停。劳动部尊重立委提案,也会通盘检讨现行规定。

  但工商团体认为「尚待讨论」。中小企业总会理事长林慧瑛说,台湾竞争力未见起色,值此大选期间,立委抛出提高产假的议题恐「不妥当」,乱开支票的兑现机率不高;尤其目前国内出生率低,症结点绝不是「多几天产假就会多生。」

  商总副理事长许舒博表示,提高生育率是国安问题,政府应该有完整政策,如果要企业配合给产假,政府也应该提供金援,避免企业负担过大。工总秘书长蔡练生指出,有没有帮助到生育率是未知数,倒不如增加生育补助、奖金,鼓励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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