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熊指梁特、白韫六瞒收信

2016-1-7 02: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30| 评论: 0

摘要: 发布时间: 来源: 责任编辑:小 . 中 . 大 促控方交代是否政治迫害政协前委员刘梦熊被指3年前向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发信及发电邮,威胁要终止有关刘及其他人刑事调查,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受审。辩方昨指刘曾向梁白发出一封开脱及辩解的信,但二人却向律政司及廉署隐瞒,若属实或是政治迫害,要求控方交代。代表前「头号梁粉」刘梦熊(65岁)的资深大状谢华渊在区域法院陈词指,刘涉于201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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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控方交代是否政治迫害

  政协前委员刘梦熊被指3年前向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发信及发电邮,威胁要终止有关刘及其他人刑事调查,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受审。辩方昨指刘曾向梁白发出一封开脱及辩解的信,但二人却向律政司及廉署隐瞒,若属实或是政治迫害,要求控方交代。

  代表前「头号梁粉」刘梦熊(65岁)的资深大状谢华渊在区域法院陈词指,刘涉于2013年1月9日及10日先后致函及发电邮予梁振英及白韫六作出威吓,但其实刘于同月29日亦曾致函特首办,并将副本抄送白,投诉有人向记者放料。辩方指该信可证明刘寄出涉案两封信时的信念,是感到因东方明珠案而被捕属政治迫害。

  惟白于同月30日收到信件后,一直没有向属下廉署调查人员或律政司透露信件的存在。直至同年11月15日本案聆讯时,辩方主动将信件副本呈堂,控方才得悉这「第三封信」的存在,并于同晚在白的办公室内检取相关副本。去年6月刘在东方明珠诈骗案脱罪后,该信始被控方新增为「未用于检控的资料」。

  辩方指二人处理不寻常

  辩方去年底更换律师团队后,曾四度致函律政司,包括要求解释为何白事隔10个半月才向廉署调查人员透露该信的存在、交代梁本人有否亲自阅读或处理该信,及哪一位廉署人员决定梁不需提供该信及协助调查。但辩方指律政司一直拒绝澄清,质疑「咁神秘嘅事件发生,点解唔解释」,故向法庭申请要求控方披露。

  辩方直指特首办确认收到信,但没有交给调查人员,亦怀疑是白本人亲自下令不对梁作出调查。梁白二人的处理手法不寻常,疑似刻意隐瞒对刘有利的证据,「连律政司都被蒙在鼓里」。

  辩方指出,「不应因涉及『权高望重』人士而拖延搜证,否则公义不会彰显」,但控方于本案中未有调查梁白二人,却不涉保密或公众利益等理由,质疑这是否公平公正的检控态度,「如果本案不涉及特首或廉政专员,一般情况下唔会咁发生」。

  辩方指法庭可裁定相关资料属可供披露,假若届时控方不肯交出,法庭便应考虑被告能否得到公平审讯,从而是否终止聆讯。

  控方反驳指,即使梁白二人没有向控方尽责,被告亦不遑多让,「(第三封信)有边个比佢更清楚?唔系被告被蒙蔽,系控方同调查人员」。控方又谓该信存在与否,不影响检控或案情。至于查问特首与否,控方认为与案件无关。

  控方指辩方说法无稽亦不合情理,「唔会有人蠢到收埋封信,要收都收第二啲嘢」。法官将案押后至本周四,裁断是否批准辩方的申请。

  劉夢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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