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津案纠缠3年 麦齐光终极上诉脱罪

2016-1-8 10: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926| 评论: 0

摘要: 发布时间: 来源: 责任编辑:小 . 中 . 大 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好友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在80年代因涉假扮互租单位骗租津70万元,于两年前被判监八个月但缓刑两年。二人不服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昨裁定二人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兼得原审及两次上诉讼费。当年上台12日便落马的麦,被问及会否重返政府,他笑言「唔好讲嗰啲住」,又说纠缠3年多,终雨过天青。上诉由麦齐光(65岁)及曾景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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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前局长麦齐光及好友路政署前助理署长曾景文,在80年代因涉假扮互租单位骗租津70万元,于两年前被判监八个月但缓刑两年。二人不服提出终极上诉,终审法院昨裁定二人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兼得原审及两次上诉讼费。当年上台12日便落马的麦,被问及会否重返政府,他笑言「唔好讲嗰啲住」,又说纠缠3年多,终雨过天青。

  上诉由麦齐光(65岁)及曾景文(60岁)提出,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只要求控方作陈词。其间多位法官一方面表明互租单位并非违法,同时质疑能否作无可抗拒的推论指二人是所租住单位的真正拥有人。5名法官听罢控方陈词约一小时后,裁定麦、曾上诉得直,兼得讼费。麦表示,其讼费约数百万元。

  谢王永平相助

  二人在散庭后接受访问,麦齐光表示:「非常之开心,呢件事叫做雨过天青。」麦谓终可将纠缠了3年多的事件放低,对身边家人、朋友、旧同事的支持,有说不出的感谢,「我内心真系无以为报,唔知点感激佢哋,今(昨)日终审能得直系对佢哋最好嘅一个回答」。他又点名感谢原审时担任辩方证人、昨日有到庭的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及多谢太太支持。

  麦在2013年8月被判缓刑后,曾说过「冇做局长就冇事」,看似后悔加入梁振英班子。麦昨天被问及有否嬲任何人,麦只说「今日天气好好」。有记者问他是否因为当初答应做局长,连累他官司缠身,麦不想旧事重提,「3年几前嘅事,我谂嗰啲过咗去啦,唔会再讲呢件事。我?家喺大学(港大)教书,我离开政府时讲过,我能为香港做到一啲事嘅话,会继续做。」

  避谈重返政府

  记者问麦会否重返政府再当局长,麦笑答:「唔好讲嗰啲住。」至于是否不敢再返政府工作,麦说:「都退晒休啦。」麦谓香港的司法制度好重要。麦曾说过连累曾景文被控感到「唔安乐」,重申二人仍是好友。

  王永平替麦上诉成功感高兴,他说当年有租屋津贴政策时,公务员互相对租单位,在法理上、道德上都没错。据控方指控,麦和曾是假扮对租单位,实质是居住单位的真正拥有人。

  麦齐光原是退休公务员,在2010年退休,领取约千万元退休金及每月获发约6万元长俸。2012年出任发展局局长,但上任只12日,便因被《苹果日报》揭发涉骗租津及遭廉署拘捕,宣布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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