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时》:强力部门有办法规避法律

2016-1-8 10: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32| 评论: 0

摘要: 发布时间: 来源: 责任编辑:小 . 中 . 大 官媒变相证中共掳李波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李波失踪事件,中共喉舌《环球时报》连续第3日刊登文章评论,昨日的社评指,如果是内地警员去香港把李波五花大绑式带过检查站,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泛民议员指有关说法默认中共掳走李波到内地,直斥是强国逻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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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媒变相证中共掳李波

  铜锣湾书店负责人李波失踪事件,中共喉舌《环球时报》连续第3日刊登文章评论,昨日的社评指,如果是内地警员去香港把李波五花大绑式带过检查站,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泛民议员指有关说法默认中共掳走李波到内地,直斥是强国逻辑,无法无天,公然违反一国两制。

  这篇题目为〈香港书商配合调查真是被炒作歪了〉的社评指出,铜锣湾书店虽然开设于香港,但是很大程度面向内地读者出版和销售政治书籍,为内地维护秩序制造特殊干扰,挖了内地法治墙脚,内地展开调查,不单止「理」站得住脚,亦都符合中国的法律。

  指非公安绑走属合法

  文章抨击香港媒体「炒作」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被绑架事件,李波出现在内地有关部门是否符合《基本法》,关键是李波以甚么方式进入内地。文章指出,如果内地警员到香港,强制将李波五花大绑塞入警车带过检查站,那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

  文章强调,香港法律与中国法律不是对抗关系,前者不是用来掩护危害国家安全的专门制度,如果有人将香港法律空间,朝着对抗国家的极致使用,就不知何时踩到危险边界上。

  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指出,《环时》连日的社评已经「画公仔画出肠,李波系喺大陆,系俾人捉咗,咁又点?因为佢其身不正,触犯内地法例」。

  陈志全指出,就算李波触犯内地法例,但他身在香港,都不能由任何人士在香港捉他返内地执法,他批评上述讲法是强国逻辑:「佢意思系执行人员唔系公职人员戴住证件,就做乜都得,令香港人非常震惊,简直无法无天,公然喺社论讲『我犯法,但你捉唔到我呀,我大过或超越法律』,唔使讲道理,可以打横嚟!」陈促请港府应尽快要求内地当局澄清有关立场。

  议员斥违反一国两制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认为,港府有出入境管制以体现香港自治,但内地执法人员可绕过规避法律,是违法及不尊重一国两制,促请港府交代。他认为《环球时报》作为半官方机构,公然否定一国两制,中央官员亦应出面澄清。

  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亦指出,有关评论带出中国司法管辖权的问题,加上内地与香港并无刑事司法互助的协议,指相关说法或会造成市民担心,她认为港府有责任向内地了解,哪些范围可回避香港法制,并向市民交代。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对上述《环球时报》评论响应称,《基本法》及香港法律清楚订明,所有在港人士都要遵守香港法律,香港执法机关会严格按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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