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Harvey Norman的1间加盟店因为反复向消费者表示他们买的新电脑的问题无法解决而被罚款5.2万元。
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裁定,黄金海岸(Gold Coast)一间Harvey Norman店错误地向客户声称没有义务修复故障电脑,违反了消费者法律的2节条款。 有个客户的索尼笔记本有时无法启动或关闭,而且运行速度很慢。销售员告知她,“我们帮不了你”,得去找厂家。但她收到索尼授权服务中心寄回的笔记本时,问题更多了。Harvey Norman又让她去找索尼。第二次收到寄回的笔记本时,她无法充电。Harvey Norman声称这是她的问题,要给钱才能解决,而且不能退款或换货。 她向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及昆州公平交易厅投诉后,Harvey Norman才开始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在澳洲出售的产品要有质量保证,意味着产品质量必须是可接受的。否则,零售商必须提供维修、更换或退款。 ACCC的代理主席沙佩尔(Michael Schaper)说:“此次处罚及时地提醒了大小企业,它们绝不可在消费者权利上误导消费者。” 加上最近的罚款,Harvey Norman的加盟店已经因为错误或误导性的消费者权利表述而被罚了28.6万元。仅2014年就有4间加盟店被罚1至2.6万元不等。 法官道赛特(John Dowsett )指出,决定对该昆州Bundall区Harvey Norman店的运营者布那维特(Bunavit)处以5.2万元罚款。法官称,2012-13年度布那维特的年销售额将近7,000万元,净利润达120万元,远超类似案件中的其它商店。 《悉尼先驱晨报》/本报记者李信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