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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希望联盟所提「保护家庭」公投提案,行政院公审会上午开会讨论审查,10票对1票,认定「不合于规定」,驳回公投提提案。反对理由,除认为非属立法原则的创制,也非属公投法一案一事项的规定。 行政院公审会主委王高成表示,在程序上,信心希望联盟对此决议如有不服,可提行政诉讼或依驳回理由,重新修正公投主文内容,看看公投主文是否聚焦,再提出联署,并在成案后送至行政院审议。 信盟代表董保城是知名公法专家,他曾在听证会表示,民法亲属篇的婚姻、父母子女、监护与家,因都涉及一夫一妻的家庭制度,因此,信盟才会将公投标的可解释为「一案一事项」,也就是一尊佛有四个面向的意思。 不过王高成认为,此一公投主文理由,都属描述性语言,公投标的过于笼统,非属公投法中的一案一事项规定。 信心希望联盟所提公投主文为:婚姻家庭制度为社会形成与发展之重要基础。您是否同意民法亲属编「婚姻」、「父母子女」、「监护」与「家」四章中,涉及夫妻、血缘、与人伦关系的规定,未经公投通过不得修法? 信心希望联盟第1阶段所提公投联署,共13万4390人联署,经第1阶段审查、核对,达到13万3711人联署合于规定,跨过第1阶段9万432人的联署门坎。 |